简述高中美术课程标准中的评价建议。
根据《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教学实际和学生的情况,制定具有开放性的、能促进学生发展和改进教师教学的以及推进美术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指标。提倡多主体评价。注重表现性评价。注重质性评价,提倡成长记录评定。采用多种评价方式评价学生的美术作业,包括分数或等级、评语、等级与评语相结合、座谈、学生作品展示等方式.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发展.明确需要克服的弱点与发展方向。建立促进美术教师成长的评价体系。建立以美术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美术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学,促进自身不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