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阶段论。
埃里克森认为人格的发展过程中,要经历顺序不变又相互联系的八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个普遍的发展任务,这些任务都是由个体成熟与社会文化环境、社会期望间不断产生的冲突或矛盾所规定的。在任何一个阶段,如果个体解决了冲突,完成了该阶段所要求的任务,就能形成积极的人格品质,相反则会形成消极的品质。个体就是这样在不断的解决冲突、克服心理社会危机、完成发展任务的过程中从一个阶段向下一个阶段过渡。如果个体在某一阶段未能很好地解决发展任务,他还可以通过教育等措施在下一个阶段得到补偿。埃里克森所指的心理社会发展阶段包括: (I)婴儿期(0~1.5岁),此阶段的发展任务是获得信任感,克服不信任感。 (2)儿童早期(1.5~3岁),此阶段的发展任务是获得自主感,克服怀疑与羞怯感。 (3)学前期(3~6岁),此阶段的发展任务是获得主动感,克服内疚感。 (4)学龄期(6~12岁),此阶段的发展任务是获得勤奋感,克服自卑感。 (5)青春期(12~l8岁),此阶段的发展任务是建立自我同一性,防止角色混乱。 (6)成年早期(18~25岁),恋爱与婚姻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所以发展任务是获得亲密感,避免孤独感,体验着爱情的实现,积极的成果是亲爱。 (7)成年中期(25~50岁),主要通过生儿育女,获得繁殖感而避免停滞感,体现着关怀的实现,积极的成果是关怀后代。 (8)成年晚期(50岁以后直至死亡),在体验了人生的众多喜怒哀乐后,这一阶段主要是为获得综合的完善感,避免绝望与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