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标分类学
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将教育目标分成三个领域: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心因动作领域。认知教育目标分类学有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于1956年公布,将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为六级,第一级为知识,指对学习过的材料的记忆,以下依次为领会、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第二个版本于2001年公布,将认知领域的学习归结为四类知识的学习,学生获得外在的知识的过程要经历记忆、理解、运用分析、评价和创造这样渐次复杂的六级水平的认知过程,每一类知识的掌握都可按上述认知过程的水平加以划分。情感领域的教学目标分类由克拉斯沃尔主持,于1964年公布,依据价值内化的程度,将情感领域的目标由低到高共分五级:接受、反应、价值化、组织、价值与价值体系的性格化。以布卢姆为首的委员会未完成动作技能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辛普森等人1972年公布的分类将动作技能教育目标分成七级:知觉、定向、有指导的反应、机械动作、复杂的外显反应、适应、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