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1.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 2.词与形象的配合 3.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要想在直观过程中获得有关的知识,首先必须注意和观察直观对象。而要想有效地观察直观对象,必须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1)强度律,即指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的直观对象(如实物、模象或言语)必须达到一定强度,才能被学习者清晰地感知。因此,在直观过程中,教师应突出那些低强度但重要的要素,使它们充分地展示在学生面前。 (2)差异律,即指对象和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从背景中区分开来就越容易。在物质载体层次,应通过合理的板书设计、教材编排等恰当地加大对象和背景的差异:在知识本身层次,应合理地安排新旧知识,使旧知识成为学习新知识的支撑点。 (3)活动律,即指活动的对象较之静止的对象容易感知。为此,应注意在活动中进行直观,在变化中呈现对象,并善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使知识以活动的形象展现在学生面前。 (4)组合律,即指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状上相同、颜色上- -致的事物,易于构成一个整体为人们所清晰地感知。因此,教材编排应分段分节,教师讲课应有间隔和停顿。 4.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5.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