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学生的本质特征。
学生首先是人,具有人的本质属性,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具有特定社会属性的人。但人共有的本质属性不能代替学生个体特有的本质属性。可以这样理解:与生产劳动的对象不同,教师的工作对象—学生,首先是一个活的能动体,他不仅能够以人所特有的能动性创造和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而且能够作为一种实践对象,积极和自觉地参与到教育过程中去;另外,学生也是有血有肉、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这就意味着要有自身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愿望、需要和尊严,应当得到正当的满足和尊重。 (1)学生是处于人生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时期的人。学生是发展中的人,是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从未定型到定型的“形成中”的人,具有其自身的身心发展特点。学生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学生是受教育的对象,是教育的承受者,这是由学校的使命和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