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小学教师专业标注(试行)》中“学生为本”。
(1)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2)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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