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
A.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B.2年,从环境污染损害发生时计算 C.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D.3年,从环境污染损害发生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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