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第266条规定,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A.矿长 B.矿调度室 C.生产科 D.值班矿长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