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将建筑物耐久等级分为四级,其中二级指耐久年限在()年。
A.100年以上 B.50~100年 C.70~100年 D.25~50年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