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起字号为“路边油条铺”,油条铺共有资产5万元,欠丁款项7万元;乙、丙无资产,甲仍有个人资产2万元,甲欠戊个人债务2万元。此时,债务应如何清偿?
A.先还丁 B.先还戊 C.丁、戊平均受偿 D.由甲决定先还丁或戊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