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2010年7月将自己所有的住房楼卖给乙,约定半年后交房,乙于同年8月6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9月15日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层楼抵押给银行并登记。期间,丁一直认为自己对于该楼房享有共有权,并于9月5日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后,丁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不再理会。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能设立,因为丁进行了异议登记 B.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能设立,因为乙进行了预告登记 C.乙、丁的登记效力期间分别为3个月、15天 D.如当时银行认为已经有丁的异议登记,所以拒绝接受该楼房抵押,致使甲未得到贷款,则甲可以追究丁的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