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甲因其妹李乙出嫁向周丙借钱1.5万元,李甲、周丙约定以李甲的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甲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丙。下列说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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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甲因其妹李乙出嫁向周丙借钱1.5万元,李甲、周丙约定以李甲的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甲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丙。下列说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A.李甲与周丙之间的质押合同不生效力
B.李甲与周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订立时即可生效
C.李甲的电视机所有权不受质押权限制
D.周丙在李甲不能返还借款时可以拍卖电视机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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