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之子出国学习音乐,3年期满马上就要回国,甲于是为其购买钢琴一架,后甲之子改变主意想在国外找一工作后定居,于是积极寻觅工作,甲见状即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5个月内没有回国,则甲将钢琴卖与乙。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答案BC
甲之子出国学习音乐,3年期满马上就要回国,甲于是为其购买钢琴一架,后甲之子改变主意想在国外找一工作后定居,于是积极寻觅工作,甲见状即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5个月内没有回国,则甲将钢琴卖与乙。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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