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A.6;3 B.6:6 C.3;3 D.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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