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土产公司向吉林某农产品公司购买价值20万元的优质大豆,吉林公司交货后,天津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吉林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天津公司认为吉林公司用劣质大豆充当优质大豆,因此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天津公司既未提出异议又未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天津公司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B.天津公司向另一个法院起诉后,吉林公司不得依据支付令申请执行 C.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D.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