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经》中相当于今曰法律“总则”性质的篇目是“具律” B.《晋律》有“刑名”而无“法例” C.《大明律》将法律篇由唐宋的十二篇改为七篇 D.《北齐律》与《唐律》的体例都是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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