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 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
A.公司让全体民工对偷窃和毁坏设备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B.全体民工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 C.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 D.全体民工有义务查出偷窃和毁坏设备者,查出前可暂扣部分工资作为保证正确答案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