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共营养师职业守则的内容。
公共营养师职业守则是对从事公共营养师职业的人员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义务、专业技术胜任能力以及与同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要求,是每一个从事公共营养师职业的人员必须遵守和履行的。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 公共营养师的工作内容经常涉及膳食营养调查和评价,以及对居民或团体食品消费行为的指导。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并结合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必须以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特别是在涉及食品功能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对群众做到信守诺言,履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同事、同行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相互帮助,取长补短,主动协调好各方关系,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正确看待和处理有关名利的问题,不得诋毁同事,不得损害同事及协作单位和人员的利益。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 营养工作关系着广大人民的健康水平和国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公共营养师应以改善我国居民营养状况及身体素质为己任,在面对我国居民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双重挑战的现状时,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不怕困难、不辞辛劳、千方百计为服务对象解决营养问题;为提高国民个体及群体的营养知识及健康水平贡献全部力量。同时,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公共营养师还应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不断进取,努力提高有关膳食营养和人群健康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3)认真负责,服务于民,平等待人 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核心,时刻为服务对象着想,一切以服务对象利益为重。尊重服务对象平等权利,一视同仁。鉴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较多的营养缺乏问题,因此对经济、文化欠发达的地区、人群和个体应当给予更多的耐心和关注。 (4)科学求实,精益求精,开拓创新 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对待工作一丝不苟,严格遵照技术指导或规程实施,保证工作质量。尊重科学知识,开展工作有理有据;经常关注国内外营养科学发展的新趋势,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主动运用相关学科知识,解决我国居民中已经存在或新发现的膳食营养问题,争取做出创新性的成绩;积极参加国内外营养学专业团体的学术活动,总结和交流从事营养师专业活动的体会、经验和成果。在工作中不得不懂装懂,敷衍了事;不得抄袭、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浮夸和吹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