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养法》,收养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的情况包括()
A.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 B.收养继子女 C.收养弃婴和弃童 D.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E.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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