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条例》,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
A.10 B.20 C.30 D.40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