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某车间报告期内工时消耗及产品产量的统计资料如下。 (1)产品产量(件) 1)合格品(Q’1)8000 2)非因员工过失而造成的废品(Q1′)160 (2)工时定额(工时,件) 1)基本定额(tn)2.0 2)追加定额(tn′)0.5 (3)工时消耗 1)实耗工时总数(t1)17680 2)停工工时总数(t2)1220 3)非生产工时总数(t3)440 4)缺勤工时总数(t4)1456 试计算该企业在劳动条件不正常和工时利用不充分时的劳动定额完成程度。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计算出如下指标: 通过计算表明,从企业整体来考察,企业劳动定额完成程度只达到90.5%,如果将不必要的工时损失和占用的影响因素考虑在内,企业劳动定额综合完成程度仅为76.9%,远没有达到现行劳动定额规定的要求。而从企业员工的技术状况和劳动能力来看,员工劳动定额完成程度为115.4%,即员工实际工作1小时,可完成1.154个定额工时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