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该机构依法享有的、对企业行政生产经营管理事务进行咨询、建议或决定的权力。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审议建议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咨询和建议。如对生产计划、资金使用、重大技术引进与改造、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提出意见或建议。通过职代会的审议使企业重大生产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 (2)审议通过权。对企业事关职工切身权利的重大事项,如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相关管理规则等进行审查、讨论,并做出同意或否决的决议,从而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审议决定权。对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而是属于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交由企业执行。如职工福利事项等。 (4)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推荐选举权。根据企业所有者的决定,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或民主选举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