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该地区是一个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市场上紧俏的产品。企业领导为赚取更大的利润,要求员工积极努力地生产,但是企业员工工资水平仅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一点。员工加班加点,长期疲惫造成事故多发。员工多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投诉企业,经调解决定集体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请问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如何确定?基本要求是什么?(18分)
【答案要点】
(1)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①雇员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雇员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雇员同意。②雇主一方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③协商双方应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在协商期间轮流担任协商会议执行主席,负责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组织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④雇员一方的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雇员方面的代表作为首席代表。⑤未成立工会的,由雇员集体协商代表推举。⑥雇主一方的首席代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雇主方面的代表作为首席代表。
(2)基本要求:①协商双方均可书面委托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②协商双方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③雇员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雇主不得对其采取歧视性行为,不得违法解除或变更其劳动合同。④由企业内部产生的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活动,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原来所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等福利待遇不变。⑤协商代表应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履行代表职责,并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责任。⑥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⑦协商代表应了解和掌握工资分配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接受本方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