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验的特点
心理测验根据抽样原则制作测验材料,经标准化程序来间接测量职业能力、能力倾向、兴趣、人格(性格)等个性特点及差异。其主要特点在于: 1.代表性。心理测验并不要求,也无法做到对个体心理特征各方面均进行全面的测定,它只是通过测查少数经过科学选择的代表性样本行为,来推断个体的整体心理特征。 2.间接性。心理测验的对象为个体的职业能力、能力倾向、兴趣、人格特征等心理属性,并非客观的物理属性,也并非人的外显行为和浅层次的知识经验,而是潜在的、深层次的、主观的个性特点,一般无法直接获得,只能通过个体对于特定测验项目的外在行为反应来推断。 3.相对性。在对人的行为进行比较时,没有绝对的标准,也没有绝对零点,只有一个连续的行为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