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步骤。
劳动关系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其步骤如下: 1.提出方应事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的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3.协商形成的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 4.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正式工资协议文本,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