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的特征:
1、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命令和服从的关系。2、工作风险一般由劳务供给者自行承担。 3、劳务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劳务关系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需求与供给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劳务关系的内容具有广泛性特征等。
劳务关系的特征:
1、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命令和服从的关系。2、工作风险一般由劳务供给者自行承担。 3、劳务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劳务关系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需求与供给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劳务关系的内容具有广泛性特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