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某食品销售公司的职工,在入职时,张某与公司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来张某又主动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后因公司与客户终止了合作关系,公司就以客观的条件变化为由,单方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张某将该情况反映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赔偿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要求公司再赔偿一笔经济补偿金。请根据所学知识,对该案例进行评析。(20分)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二次固定劳动期限,除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劳动者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赔偿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如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不予支持赔偿。本案中,劳动者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B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应予支持。综上所述,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