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的治理结构由哪些机构组成,分别承担什么职责。
(P42~43)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班子、监事会四部分构成。 1)股东大会:承担着公司创建的巨大风险和责任,享有处理公司事务的一切权力;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的利益进行议决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公司重大事项和行政事项的决策权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行使。 2)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的领导机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中枢和管理权力中心;作为公司产权与治理的主体,对外是公司的代表和权力象征,对内是公司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3)经理班子:由高层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组成的公司执行机构。经理受聘于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拥有对公司事务的管理权,负责日常经营活动。该班子是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代理人,不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 4)监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机构,直接对股东或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一般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不设股东会的公司有其出资的股东直接委派监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