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目前情况下,还没有关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统一的法规,在实施中多数属于探索性质,但可遵循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步骤,请简答这些步骤的内容。
(1)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性研究。ESOP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政策的允许程度、对企业预期激励效果的评价、财务计划、股东的意见统一等多方面的内容。 (2)对企业进行全面价值评估。员工持股计划(ESOP)涉及所有权的变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价值评估对于计划的员工和企业双方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企业价值高估,显然员工不会购买;而企业价值低估,则会损坏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国则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 (3)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参与计划的制定。由于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在完善的市场机制下运营及其经营管理的经验,因而缺乏对于一些除产品经营外的经营能力,特别是对于这样一项需要综合技术、涉及多个部门和复杂关系界定的工程,聘请富有专业经验和知识人才优势的咨询顾问机构参与是必要的。 (4)确定员工持股的份额和分配比例。在我国,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员工在为企业工作过程中所累积的劳动成果未全部得以实现。在确定员工持股的比例时,既要考虑对员工激励的需要,也要考虑员工的劳动贡献所应得的报酬股份。员工持股的比例也要与计划的动机相一致,既能够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又不会损坏企业所有者的利益。 (5)明确员工持股的管理机构。在我国,因为各个企业基本上都存在较为健全的工会组织,因此,员工持股的管理机构将会是企业的工会组织。而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来说,借鉴国外的经验,由外部的信托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来管理员工持股也是可行的。 (6)解决实施计划的资金筹集问题。 1)在国外,实施ESOP的资金,其主要来源是金融机构的贷款,而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则仍然以员工自有资金为主,企业只提供部分低息借款。 2)对于金融机构如何介入ESOP,目前我国还没有先例,但是不管从哪个方面讲,这样做都是具有可行性的,并且对于解决银行贷款出路问题,启动投资和消费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7)制定详细的计划实施程序。详细的ESOP实施程序和步骤主要应体现在员工持股的章程上。章程应对计划的原则、参加者的资格、管理机构、财务政策、分配办法、员工责任、股份的回购等一系列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8)制作审批材料,履行审批程序。我国各地的企业要想使ESOP得以实施,一般应当通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如经过集团公司、体改办、国资管理部门、经委等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