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 ①税务发票工本费②户口簿工本费③房屋租赁理费④企业注册登记费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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