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设计企业治理结构?
(1)企业治理结构设计一般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等。(2)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要求上司公司关乎公众利益,须对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负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应当充分反映其“公众性”特点,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秘书。(3)国有独资企业治理结构设计的特殊要求国有独资企业是我国比较独特的企业群体,其治理结构设计应充分反映其特色:不设股东(大)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企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部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名推荐,由任职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