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丁账面预付账款余额为223000元。其中,2017年1月31日预付未来一年的保险金132000元,已摊销121000元,余额为11000元;2017年7月1日预付未来一年的房租180000元,已摊销90000元,余额为90000元。以前年度应摊销但因成本高而未摊销,结转的预付费用111000元,估算预付账款的评估值。
预付账款的评估值为101000元。 计算过程如下: (1)预付保险金的评估。根据保险金全年支付数额计算每月应分摊数额为: 每月分摊数额=132000+12=11000(元) 待摊保险金评估值=132000-11×11000=11000(元) (2)预付房租摊销评估。按照预付一年房租180000元,每月应摊销15000元,2017年7-12月应摊销15000×6=90000(元),待摊预付房租租金评估值=180000-90000=90000(元)。 (3)以前年度结转费用的评估。这部分预付费用是应摊销而未摊销的部分,应按实际情况注销,不应评估,因此,评估值为零。 预付账款的评估值=11000+90000+0=1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