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无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