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20年准备研发一项新技术,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前往诚信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请就下列咨询的问题分别予以解答: (1)请阐述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于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规定。 (2)如果将一部分研发活动委托境内外部机构进行研发,请阐述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于该部分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规定。 (3)如果将一部分研发活动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请阐述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于该部分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规定。 (4)根据现行政策的规定,有些行业是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请列举出4个行业。
(1)【正确答案】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正确答案】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3)【正确答案】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4)【正确答案】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a.烟草制造业。 b.住宿和餐饮业。 c.批发和零售业。 d.房地产业。 e.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f.娱乐业。 g.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列举出上述4个行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