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上述存货损失中哪些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金额分别是多少? (2)上述存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申报扣除金额分别为多少?采取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扣除的分别是哪些? (3)采取专项申报形式税前扣除存货损失,企业应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1)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2)采购的材料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5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928×8/10=7.94(万元)。 (3)支付的建筑服务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6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0.3×8/10=0.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