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某食品厂支付10300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收购-批农产品(用于13%税率的食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批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18)
A.1000元 B.1200元 C.0元 D.1339元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