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企业和自然人投资设立,2018年4月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将2017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中的2000万元分配给股东,3000万元转增股本,并于2018年4月办理款项支付和转增手续。
(1)向企业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应如何履行扣缴义务?
(2)在向股东分红和转增股本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应如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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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企业和自然人投资设立,2018年4月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将2017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中的2000万元分配给股东,3000万元转增股本,并于2018年4月办理款项支付和转增手续。
(1)向企业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应如何履行扣缴义务?
(2)在向股东分红和转增股本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应如何履行纳税义务?
( 1 )向企业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有限责任公司无须履行扣缴义务;向自然人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并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2)用税后利润向股东分红和转增股本时,有限责任公司都无须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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