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企业和自然人投资设立。2020年4月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将2019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中的2000万元分配给股东、3000万元转增股本。并于2020年4月办理款项支付和转增手续。 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企业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如何履行扣缴义务? 2.在向企业股东分红和转增股本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应如何履行纳税义务? 3.向居民个人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如何履行扣缴义务?
1.①向企业股东分红: 第一种情况:企业股东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其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第二种情况:企业股东如果是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股息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话,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②转增股本: 有限责任公司向企业股东转增股本时,相当于股东取得投资收益后再向其追加投资。 企业股东为上述第一种情况,转增股本时,扣缴10%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东为上述第二种情况,转增股本时,免税。 2.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用税后利润进行分红以及转增股本的,无须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发生纳税义务。 3.有限责任公司在向居民个人股东分红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照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被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