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20年6月发生部分业务如下,请你作为税务师为其逐一分析当月增值税的税务处理。 (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取得收入30万元; (2)将企业闲置的办公楼投资于另一企业,含增值税评估价值为1850万元,该办公楼为抵债时取得,抵债时作价800万,企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税。 (3)将自有资金5000万元借给甲公司使用,本月取得含税贷款利息50万元。 (4)本厂对外营业的非独立核算食堂,当月发生了对外餐饮服务收入20万元。
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增值税。 2.营改增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按照销售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850-800)/1.05×5%=50(万元) 3.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50/1.06×6%=2.83(万元) 4.应纳增值税为0。 2020.1.1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畴,免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