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20年5月20日,某食品厂支付10800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得一批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食品)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该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314.56 B.943.69 C.1048.54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