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20年6月20日某食品厂支付10300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收购一批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食品)并取得专票,则该批农产品共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300 B.900 C.1000 D.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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