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A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将拥有的办公楼以含增值税价格9900万元出售,该公司在销售办公楼时选择了简易计税,房屋销售合同中价税未分别注明。经审核:该办公楼为企业2012年购入,购入价为5500万元,契税及相关费用17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670万元。截止到出售时,已累计计提折旧600万元。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6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80%。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出售办公楼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2.计算办公楼出售后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1.出售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1)增值税=(9900-5500)/1.05×5%=209.52(万元)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9.52×(7%+3%+2%)=25.14(万元) (3)印花税=9900×0.05%=4.95(万元) (4)土地增值税: 应税收入=9900-209.52=9690.48(万元) 扣除项目=6000×80%+(25.14+4.95)=4830.09(万元) 增值额=9690.48-4830.09=4860.39(万元) 增值率=4860.39/4830.09×100%=100.63% 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土地增值税=4860.39×50%-4830.09×15%=1705.68(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9690.48-(5670-600)-25.14-4.95-1705.68=2884.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