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税务师事务所2020年审查2019年某企业的账簿记录,发现2019年12月份多转材料成本差异40000元(借方超支数),而消耗该材料的产品已完工入库,该产品于2020年售出。
1.属于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情形。 可以根据上一年度账项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收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账项。 2.如果是在2020年发现且产品尚未销售(2020年发现且产品已经于2020年销售),那么可以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直接调整2020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润”账户) 借:材料成本差异 40000 贷: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润”) 40000 错账已经发生到何种程度,调账就要调到何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