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企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利润总额权重为30%(即标准分为30分),完成目标值得标准分;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2%,加5分,最多加标准分的50%;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扣5分,最多扣标准分的50%。如果某子公司年利润总额目标值为800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8400万元,则用插值法计算的绩效考核分为多少?
8000×2%=160(万元) 8400-8000=400(万元) 最多可加标准分30×50%=15(分) 400/160×5=12.5分<15分 30+12.5=42.5(分)
某集团企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利润总额权重为30%(即标准分为30分),完成目标值得标准分;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2%,加5分,最多加标准分的50%;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扣5分,最多扣标准分的50%。如果某子公司年利润总额目标值为800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8400万元,则用插值法计算的绩效考核分为多少?
8000×2%=160(万元) 8400-8000=400(万元) 最多可加标准分30×50%=15(分) 400/160×5=12.5分<15分 30+12.5=4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