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业银行发放了一笔固定利率贷款,在发放日,甲商业银行以具有匹配条款的利率互换对该贷款进行经济上的套期,将该贷款从固定利率转换成浮动利率。该贷款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条件,但是,甲商业银行在该贷款初始确认时,却直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请问:甲商业银行的做法是否恰当?
甲商业银行的做法恰当。理由:如果甲商业银行将该笔贷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该贷款将会产生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利率互换之间的会计错配。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降低按摊余成本计量该贷款将产生的会计错配,从而提供更加相关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