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是什么?交通运输应划归为三大部门中的哪一产业类属?
(1)与有形产品交易不同,服务是一种经济契约或社会契约的承诺与实施的活动,而不是有形产品所有权的交易。服务缺乏所有权是指在较多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东西的所有权转移。服务既是无形的,又是不可储存的,服务在交易完成以后就消失了,顾客并没有“实质性”地拥有服务。 产品的交易活动往往是买卖双方的一次性交易对象所有权的交割活动,而服务的买卖由于其特征往往可作多次交割,这也给顾客参与服务过程提供了可能。 服务交易通常不包括所有权转让。一般地,有形产品价格最终通过市场供求关系而确定,但主导价格的是有形产品的成本,即生产有形产品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然而,给服务定价需要认定该服务价格肯定会有消费者愿意接受,于是就把服务价格制定在接近该价格的水平上。这种以需求确定供给价格的定价方式在服务定价中表现得特别明显。顾客愿意支付该服务的费用,是出于支付这些费用以获得满意服务的预期。 (2)社会各类产业通常被划分为三大部门,即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等。 交通运输明确被列为服务业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