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途径。
(1)协商。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商量解决。 (2)调解。调解就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而请第三方从中斡旋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土地承包法》第51条规定,对于村民小组或村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发生纠纷后,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调解;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的,发生纠纷后,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其他调解部门可以是政府的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政府设立的负责农业承包管理工作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按照一定的程序,交纳一定的仲裁费。 (4)诉讼。也就是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协商、调解、仲裁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即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