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内容是什么?
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内容是:第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统筹安排使用政府非税收入。政府非税收入有法定专项用途的,应当专款专用。第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当将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内的资金,按照收入级次和规定的科目类别定期划解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不得拖延.滞压.挪用。第三,政府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比例,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涉及中央和省级分成的,分成比例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二)涉及省级与市.县级分成的,分成比例按照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三)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分成比例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第四,上下级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由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滞留.截留。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付上级执收单位或者拨付下级执收单位。第五,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定,并纳入预算,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