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有哪些发行方式?
公债发行方式是指作为公债发行体的中央财政代表国家与投资者之间推销与购买公债时采取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公募招标:公募招标又称公债招标方式,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发行公债的一种。其特点有: ①发行条件通过投标决定,即认购者对准备发行的公债的收益和价格进行投标,推销机构根据预定发行量决定中标者名单,并被动接受投标决定的收益和价格条件。 ②投标过程由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即以他们为发行机构。 ③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 具体方法有价格拍卖、收益拍卖、竞争性出价和非竞争出价四种。 (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是指政府与公债承销人(一般为金融机构或大的财团)或承销团签订公债承销合同,将公债统一售出,再由承销者自行销售的方式。其特点有: ①间接发行。 ②认购期限较短。 ③发行条件固定。 ④推销机构不限。 ⑤这种发行方式主要适用于可转让的中长期公债推销。 (3)随卖发行:又称柜台销售方式,是指推销机构受政府委托,在金融市场上设专门柜台销售债券并拥有较大灵活性的公债推销方式。其特点有: ①经营期限不定。 ②发行条件不定。 ③主要通过金融机构和经纪人销售。 ④这种发行方式主要适用于政府债务管理者用来向中小投资者发行不可转让的债券,特别是对居民个人发行的储蓄债券。 (4)直接销售:直接销售又称承受发行法,是指债券的推销机构只限于政府财政部门,而不通过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其特点有: ①发行机构只限于政府财政部门。 ②认购者主要限于有组织的机构投资者。 ③发行条件通过直接谈判确定。 ④主要适用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债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