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率分别为10%、10%、5%。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分国抵免法下,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多少?
由题意,计算步骤如下: (1)经营所得:乙国抵免限额=(100+200)×50%×100/(100+200)=50(万元);在乙国实际纳税=100×40%=40(万元)<50(万元),允许抵免40万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乙国抵免限额=(50+60)×10%×50/(50+60)=5(万元);在乙国实际纳税=50×10%=5(万元)=抵免限额,允许抵免5万元。 (3)在分国抵免法下,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40+5=45(万元)。